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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天津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报名规定

来源:学大教育     时间:2018-05-11 10:26:52


《2018年天津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已经出台,2018年高考科目设置依旧为“3+文科综合/理科综合”,全部科目试卷的总分值为750分。今天学大教育网为大家带来了这篇《2018年天津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报名规定》这篇文章,请大家认真阅读。

报名:

符合教育部及本市规定的报名条件者可以申请报名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以下简称高考)。符合条件的报考者须在规定时间内履行报名手续,逾期不再补报。应届高中毕业生在其学籍所在中学报名,接收报名的中学到所在区招办集体办理报名手续;符合条件的其他报考者在其户口所在地的区招办指定的地点报名。报考者按文史、艺术(文)、体育(文)、理工、艺术(理)、体育(理)六个科类履行报名手续,报名参加高考的所有考生须进行电子摄像,并按规定缴纳报名考务费。

《2018年天津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报名规定》这篇文章学大教育网已经为大家分享过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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